设计方法:1.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设计有可拆卸的小物件。当然可存在不可拆卸的小部件,关键是用 什么方式使小部件与玩具主体连接起来,使之在正常使用测试和合理的滥用测试时不脱落。2.三岁至八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不管是否设计有小物件,建议均列出警示说明。
年龄界限:年龄范围 小物件测试要求36个月以下 玩具上不能存在小零件37个月~72个月 玩具上可以存在小零件,但必须有警示说明73个月以上 可以存在小零件,不需设警示说明